石家庄增值税改革若干问题解答石家庄代理记账
1.增值税一般纳税人(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除外)
购进农产品,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
发票的,如何计算进项税额?
答: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,从按照简
易计税方法依照3%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
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以增值
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%的扣除率计算
进项税额。2.增值税一般纳税人(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除外)
购进农产品,取得(开具)农产品销售发票或
收购发票的,如何计算进项税额?
答: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,取得(开
具)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,以农产品
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
9%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。3.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、零售环节购进
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
能否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?
答: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、零售环节购进
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
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。